聚餐吃出蟑螂 老板吞下蟑螂行为幼稚可笑 一直以来,地方强调的卫生问题,在这个地方发生了吃蟑螂事件,女子在吃饭时候,没想到吃到了蟑螂,而老板并没有认为这是自己不卫生的过错,反而强调吃到蟑螂问题并不到,而其朋友说,让老板也来试试,吃蟑螂的感觉,是否有问题,而老板真的试吃了蟑螂,最后,达成了一致,双方都让了一步,老板全部免单,顾客完全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应,该餐厅的卫生不良,而不是在那么不屈不挠的抗拒,可能是你倒霉吃到了蟑螂,而明天又会有倒霉的人,吃到蟑螂,就让这样事情延续下去吗。 当晚7时许,柳州市民李女士与朋友们到城站路红光小区一家饭店聚餐,有几个朋友还带着小孩。他们本来想坐成一桌,无奈饭店桌子太小,只好分成两桌。 其间,李女士在吃油麻菜时,突然咬到异物,还闻到一股臭味;吐出来一看,竟是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蟑螂。吃饭吃到蟑螂,她还是头一回碰到,顿时感到很不舒服,跑到门口呕吐不止。 “为什么青菜里会有蟑螂?”李女士的朋友质问店员。店员也不知道如何处置,便叫来老板梁先生。梁先生向李女士等人致歉,并承诺免掉其中一桌餐费。 李女士等人则要求两桌餐费全部免单。此外,双方还对李女士要不要去医院做检查、检查费用如何承担等问题争执不下。随后,李女士的朋友报警。 老板吞下蟑螂 争执久了,双方都来了气。梁先生告诉顾客,咬到蟑螂不会对健康造成什么严重后果,“问题不大”,而且他已答应免一部分单,希望顾客让步。 听完“问题不大”这句话后,李女士的朋友觉得老板是在敷衍,没有设身处地为顾客考虑,便说:“如果你觉得没有问题,就把蟑螂吃下去看看,我们马上埋单走人。” 出乎在场所有人的意料,梁先生真的拿起蟑螂,一口吞了下去。 顾客方一时傻眼,不知道说什么好;但过了一会儿,又提出了之前的要求。 当晚,柳州市公安局柳南派出所民警两次出警协调。由于双方始终各执一词,民警只好建议顾客方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。 当晚11时许,双方才达成协议:饭店免去李女士和朋友们当晚的餐费。 |